《复活》读后感3000字!
作者:种花家的芋子
读完《复活》,单是能呼吸新鲜空气,能走在柏油马路上都觉得是幸福的。斯宾塞《社会静力学》“正义不允许土地私有”中的“正义”已然到来,不需要付出劳动就能享受奢靡生活的地主贵族已不复存在,赤贫线上挣扎的农民也成为历史。这些都使得人们离托尔斯泰所畅想的“人间天堂”越来越近。
读《复活》还没几页呢,就不可救药地被内容吸引并且深深折服,读的时候只觉得书里到处都是钻石。想象一下:翻一页书,就能捡几颗鸽子蛋的感觉吧,要多满足有多满足,眼睛必定抑制不住地放出光来。
刚开始还不了解作品背景,只是隐隐觉得作者彼时应该不再年轻:文中对各种人物性格特点与心理活动的精准把握,和所涉及人物与事物的广泛程度,必得阅历丰富、善于观察且常年深度思考、学习的人才有可能做到。文章采用倒叙手法,所以不久就能读到名场面:男主角-公爵聂赫留朵夫-像往常一样“为履行社会职责”以陪审员身份去法庭参与案件陪审,不料竟意外遇见多年前被自己奸污,而今因涉嫌下毒谋财害命坐到被告席上的烟花女主—原是姑妈家半是侍女、半是养女的玛丝洛娃。
就此,读者将开始见证聂赫留朵夫身上受享乐主义支配七八年的兽性“本我”开始式微,而受道德支配的“超我”开始压制其他并成为心灵的主宰。而我们作为观众,除了见证聂赫留朵夫的复活之路,还将由出生于1828年9月9日,1889—1899这十年间正在创作《复活》的列夫托尔斯泰带领着,去往彼时的法庭、监狱、最权贵人士的家、赤贫农奴的家,在流放西伯利亚之漫漫长路上去见多到数不清的“不同阶层、不同年纪和不同性格”的人,托尔斯泰会向读者一一分析这些人物的成长背景、他们对社会的态度、对宗教的态度还有他们对待女人的态度。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时是无比投入,有时又不得不思绪联翩,比如说,读的时候有时我会想,如果18岁之前能有机会读到这本书,会对之后有何影响?再比如,我想起几年前弟弟的一个朋友曾经向我们吐露他小小的困惑:他说他跟自己的长辈们一起在上海旅游,在游人如织的南京路上,他想等候红绿灯却被自己的姨妈斥责为傻瓜,大家一起闯红灯,等绿灯的那个就要被冠以“迂腐”之雅号,他问我们碰到这种情况我们会怎么办?当然我们回答说要坚持等绿灯,不管别人说什么,自己应该懂得什么是对错。虽说如此,但语言组织未免空洞无力,如果当时我已经读过《复活》,我想我会建议他去找托尔斯泰寻求更深层更能让他坚定的思考方式。当然托尔斯泰彼时乘着敞篷马车还不知道红绿灯为何物,可那些普世真理足以帮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年轻的人们困惑着站在岔路口上,此时康庄大道上的智者在书里等着随时向人们伸出援手。
书的故事框架总是简单的,每次读到好书碰上有人问好不好看的时候,我都很难组织语言,好书通常是好看的,可单是回答好看吧?我又特别地不愿意,觉得这是亵渎或者是拉低了这本书的价值。好比一位能力出众、善良勇敢、聪慧异常又富有爱心的女性,别人只知道去瞧她好不好看一样,夸她好看固然不坏,可这类女生可远远不止好看而已。
这本书除了帮助我把心里很多模模糊糊的大方向上的意识具体化,还能学到很多小知识,比如树皮可以做成鞋子衣服和篮子啦,玉米叶子可以卷烟呀,再比如刘慈欣写了《三体》,可“三体”是什么意思?书中会告诉我:三体是一道确定日、月、地球相互关系的数学名题,当然书里的狱友也会借此来比聂赫留朵夫、玛丝洛娃和西蒙松之间的三角关系。(玛丝洛娃最后决定和西蒙松在一起,聂赫留朵夫虽觉不快和一丝嫉妒,却也不无放松,他得以从“意志脆弱时觉得过分沉重的责任中解脱出来”。)
这本书的故事架构是基于真实发生的故事,不过现实中,女生狱中得病身亡。而托尔斯泰借此架构不仅让聂赫留朵夫摆脱了环境给予他的堕落与沉沦,通过不断的自我救赎完成精神蜕变,还安排在风月场受尽折磨的玛丝洛娃最终与革命者西蒙松走在一起。托尔斯泰说“人与人的主要分别,在于人多大程度上根据自己的想法行事,多大程度上根据别人的想法行事”,他认为西蒙松“是个按照自己观点解决精神方面的问题和绝大部分的实际问题”的人,他“腼腆、谦逊”、“爱她就是爱她”、“把她看作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有着特别高尚的品德”,这些将“促使玛丝洛娃努力做一个她所能做到的好人”。这就是西蒙松这类男性对女性的态度,而托尔斯泰在书中写了很多种不同的对待女性的态度:比如堕落时期的聂赫留朵夫把女性看作最好的享乐工具,而觉醒后对玛丝洛娃是“纯真的爱怜”,且痛恨其他人对待女人的态度;再比如有些人嘴上不提,心里觉得女人只不过是一些蠢物、、、。在这些人里,只有西蒙松算是最健康最清醒的,所以托尔斯泰觉得“有这么个人爱上了玛丝洛娃,对玛丝洛娃会起决定性的影响”。
书里各方各面的事情都有涉及,所以学到了很多很多。这本批判现实主义的长篇小说,常常让我读到作者对现实状况的诸多愤怒,同时又有对贫苦大众无限的怜悯和他对如何扭转局面所作的深沉思考,并为此博览群书实地考察。后来查阅托尔斯泰的生平经历确实也验证了我在书里所能感觉到的努力。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书里提及的对宗教的态度,对土地私有制的看法和对沙皇统治的诸多不满(俄土战争、农民赤贫)都显得那么超前那么格格不入,如果不是碍于他的名望地位和大批的追随者,恐怕会处境非常危险。
看过对托尔斯泰生平的介绍再结合书中一些好玩的描写呢,佩服崇敬的同时又觉得这位大胡子先生无比好玩。比如他描写西伯利亚的一位将军的长相,读后感www.simayi.net就说他有个“土豆鼻子”(这种例子俯拾即是);写聂赫留朵夫回乡下姑妈家商讨把土地租给农户时遇见了一位“耳根缀上绒球的小姑娘”,估计小女孩实在太可爱了吧,提到了好几次,第一次只说在空寂无声的院子,“一个身穿绣花衬衣、耳戴小绒球的赤脚姑娘跑过去”,第二次见到最是有趣,扑面而来的生机,“她戴着花围裙,撒开两只粗腿,光脚丫子从长满车前草和独行菜的牧场一路小跑而来。这会儿是往回走,她使劲地甩动着左胳膊,右手则贴肚搂紧一只大公鸡。那公鸡轻轻地抖动着红冠,模样儿倒也很泰然,不时眨着眼,伸伸腿,用鸡爪勾住姑娘的花围裙。”,如果看过宫崎骏《悬崖上的金鱼姬》会不会也觉得这个形象很像那个穿红裙子的金鱼姬呢?
关于托尔斯泰本人,还有很多事非常特别。据悉:1869年9月托尔斯泰因事途径阿尔扎马斯,深夜在旅馆中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忧愁和恐怖。这就是著名的“阿尔扎马斯的恐怖”。在这前后,他在致友人书信里谈到自己等待死亡的阴郁心情。这个事情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什么呢?1946年,注意哦,七八十年后了哦,这里竟是苏联的核武器研究中心,孕育过足够毁灭地球的超级武器-氢弹。这两个点拼在一起就很有神秘色彩了。
还有一个是托尔斯泰在82岁的时候,因为心灰意冷,竟带着私人医生偷偷离家出走,不幸的是离家没几天就感染肺炎,不到一个月就病逝于一个小站。这个很让人难过,可惜可怜。(想想《笑傲江湖》里的风清扬也是对世间心灰意冷,决定隐居,此生不见华山派中人)不过,只要有人在读着他的书,大胡子先生依旧在带着对世人的爱和怜悯,永远地活着、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