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1000字
电影《芳华》早就出来了,一直没时间去看。前天看了以后,心里空落落的。以前看的电影,主人公就是那种正能量的男女一号,没有任何挑剔的容颜,很好的出身,或者逆袭成功,永远的欢喜大结局。而芳华里面的主角都是不起眼的,容易被忽略的人,用放大镜来看他们,是那么的卑微。
电影的年度跨度特别的大,短短的一个多小时,要把这么多年发生的事实浓缩成画面,每一个都那么干净利落的画面,还是特别有难度的,所以显得很匆忙的感觉。
看了以后还不过瘾,立马搜出严歌苓的小说《芳华》来看,对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逐渐的脑补的鲜活起来了。
以小穗子的视角切入,展现文工团的一群人的青春岁月。电影对于刘峰形象的塑造特别的到位,很小说几乎没有太大的出入。我一直记得大志说的那句话“好人没用”,说的就是刘峰这样的人,被林丁丁这样的一个女人耽误了前程,谁让他爱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刘峰是最善良的人,对每个人都是,但是所有人都看不见他的善良,反而觉得他不那么做就是不对,也不被人珍惜。这样的人接近“完美”,似乎没有一点儿人性的东西,有人懒,有人性格狂妄不羁,有人矫情,刘峰身上一点都没有,他是文工团的标兵,所以所有的的眼光都在他身上,等着他出错看笑话。
“偷摸”事件后,林丁丁的背叛,所有人的落井下石,刘峰对所有人都失望了,也让何小萍寒了心。
所以最终刘峰的路越来越丧,日子拙荆见肘,癌症去世。
小说对于何小萍的性格描写更为生动。六岁的时候,爸爸自杀了,因为一夜之间,被打成了“右派”,原因就是好说话,文人一般性格忧郁软弱。
工资也很少了,身上一毛钱也没有,她妈一直对她爸冷眼相待,没有爱,没有钱,男人失去了活着的尊严,最后自杀了。
后来她妈改嫁后,低眉顺眼,让她也是,用的不要的给了她,吃剩不好的也是她的,所有不好的都是她的。逐渐的她的性格就越来越扭曲:吃饭的一块肉都要藏到碗底,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等到所有人走光了,自己偷偷吃掉。妈妈的一件红色毛衣,答应好给她的却给了妹妹,她偷偷把整件毛衣拆成了毛线,洗去了颜色,给自己织成了黑色的。
以至于进了文工团,吃饭的馒头拿回宿舍半夜慢慢吭,偷拿林丁丁衣服去拍照,偷偷的给衣服里面缝海绵垫。但是不被待见,缺爱的她,最能识别刘峰的善良,可惜刘峰爱的不是她。
她也是人生波折,因为温度计事件被下放,在野战医院成了英雄,加上见到太多血淋淋的东西,反差太大了,刺激的成了精神病人,丈夫在她生病一年后去世,后来她陪伴刘峰走过癌症的岁月。
等到最后,林丁丁两次离婚经历各种生活,郝淑雯经历丈夫离婚,开始念佛。醉酒说起自己曾经告发萧穗子的纸上恋爱,勾引萧穗子纸上恋爱的人。
陈灿是浪荡子弟,也是郝淑雯最后嫁给的人,去了南方做生意,越做越大,挣的钱一半用于赌博,一半用来包养“小三”,闹了十年,郝淑文离婚了。
这些都是多年以后,可是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去,大家回顾的时候,开始特别想念文工团的岁月,想念那个刘峰。作者:若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