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不小心”——读《以案说法》有感心得体会800字:
2015年清明节,年近七旬的黄依姆与家人回老家为老伴扫墓。墓前已是杂草丛生,她与家人将杂草清除并堆积焚烧,祭祀完成后,他们不等火完全熄灭就离开了。余火很快复燃,烧毁了185亩生态林。黄依姆和家人一点小小的疏忽,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无意间犯下了失火罪。
悲伤之余又惹祸上身,黄依姆与家人后悔不迭。这一切,谁之过?如果有强烈的防火意识,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不小心”?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归根到底,还是防火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完成祭祀活动后,他们没有想过,焚烧的灰烬还没完全熄灭,可能会造成余火复燃;他们没有想过,余火复燃会造成森林火灾,严重地破坏生态;他们更没有想过,这会使他们犯下失火罪。
世上没有后悔药。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严格遵守野外安全用火规定,增强法律意识。
这又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案例。某县国家安全局二科内勤王某某,因本科干部陈某某以撰写调研总结材料为由,要求借阅材料,被告人王某某在未请示科、局领导同意,也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情况下,将某地区军地隐蔽斗争协作会议涉密资料交给陈某某,且没有监督陈某某在指定保密场所查阅,致使其中12份涉密材料被复印,交给台湾马祖情报站的间谍人员,危害国家安全,犯下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也许王某某并没有存心要给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可是,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将国家涉密文件借给他人查阅,这样的“不小心”致使12份国家涉密材料外泄,情节特别严重。
这样的“不小心”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有效地避免呢?我认为,学法、知法,方能守法、用法。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习总书记曾说过,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读后感·只有坚持人人都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的国家才能蒸蒸日上,我们的民族才能强大,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长大就会养成心中有法律,行为习惯以法律为依据。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美好社会,让祖国富强的大业早日腾飞!作者:唐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