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的力量——《爱玛》读后感3000字

品格的力量——《爱玛》读后感3000字: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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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读后感www.simayi.net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作者:淑女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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