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将近300页的书读到现在,这也是没谁了,大概是拖延症晚期,没得治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看了豆瓣上的短评,有人说“我的笔评论不了余华”,我心想这网友挺逗的哈。今天读完《许三观卖血记》,确实是我的笔评论不了余华。别人评论不了是因为人家读懂了余华笔下的深奥,我是因为根本没理解作品。不过我还是想保持一如既往地肤浅来谈谈我的感受。
余华的作品统一一个风格——往惨了写,并不是无病呻吟,而确是来自他的所见所闻。《许三观卖血记》就取材于真实,而许三观就是那一支卖血队伍中的一个普通人,既是缩影又是放大。不只是许三观,小说中的李血头也是有人物原型的。除了以卖血为线索,还有一条时间线,许三观一家经历了三大改造,三年困难时期,文革历史时期,撕开了那个年代丑恶之人的面皮,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这也是一部历史的放大镜。有时候我在想,余华真是敢写啊!
余华在自序中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若不是他的解释,我并不觉得这个词和这部作品扯得上关系。李血头在卖血人面前显得高高在上,卖血必送的礼物成了敲门砖,真是招人恨。而许三观呢,他期待周围人的生活和他一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其乐融融,但是他自身就体现出了不平等“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平等?谈何容易!
卖血记,卖血记,我都记不得他卖了几次血了,为了娶媳妇儿,为了吃面,为了给一乐看病。。。快把自己的命给整没了。不过,他为了给一乐治病,隔三五天就卖一次血真的令人心疼,为了多喝几碗水,就硬吃盐。患难见真情啊,即便一乐不是他亲生的。
庆幸的是,许三观经历虽然心酸,结局是好的,不像《活着》的福贵儿,到头来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