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单,大多介绍的是美国宪政,缺乏更深更透的分析。
本书传承的是古典自由主义,这一传统强调私有产权、有限政府、自由市场、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强调设立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强调建立一个有限政府的关键是分权制衡,强调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之间的密切关联等。宪政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有限政府,在于分权制衡,意在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这正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
一般而言,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主要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政府架构,一是权利法案。自由社会的基本前提是自我责任,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是无法甚至不配享有自由的。哈耶克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两种秩序观,一种认为秩序是通过人的理性建构的产物,认为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设计造就了秩序;另一种认为秩序是自然的、逐步生发的结果,认为人们的习俗、惯例、实践和经验等型塑了秩序,前者为建构的秩序,后者为自生自发的秩序。
宪政只能是一种理想,我觉得第一步应该是公民教育,不过还是太难了,不到十分吃亏或者官逼民反的程度,民众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才是主人,没有土壤便不会有种子,即使有了种子,也会水土不宜,比如民国初的猪选议会,开启民智只能一点一点来,狭隘的民族主义是障碍,全副精力搞生计是现实,但愿时间站在人民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