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500字

《在路上》读后感500字

再见杰克!

躁动、疯癫、荒诞的氛围贯穿了小说的自始至终,画面感极强的美国风光和迷惘浪荡的混沌生活形成了锋利对比。

三次东西横穿美国和一次南下直入墨西哥,纽约、丹佛、旧金山像一个个美好的愿望,也是一次次梦想的破灭。现实的残酷不断趋势着这群年轻人向着心中的应许之地追逐和漂泊。

字里行间的BebopJazz与mambo音乐,Hudson、Cadillac、Ford汽车,酒精、大麻、姑娘,构成了那个时代一个个鲜明的标致。

贫困、流浪、搭车和豪无意义的厮混描写了一整个群体的青春。作为半个世纪后成长在东方国家的人,虽能感受,但仍然无法真正理解这样的精神状态。只是也在幻想,在已经逝去的青春中,如若也曾勇敢的抛开一切教条去追寻内心深处的自己,会否将有不一样的收获。

阅读《在路上》的期间,手边一直对着美国地图,随着每一次旅途进行对照,不得不说这也是了解美国地理的一个意外捷径。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也可以有机会踏上美帝的国土,对那无数耳熟能详的风景人文来次深入体验。

这本书即是特定年代特定人群生活状态的重要诠释,其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也激励着一代人不断向前。这其实也正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或痛苦,欢笑与泪水,说声再见,还需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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