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作者:永无岛火烈鸟
的确是被名字迷惑了,一直以为是份古老的名著,一个人这词,赋予了特殊性,朝圣更是给人以伟大的感觉,把人拒绝之外了,带着很大压力才去读。实际上,就是部很轻松的故事。一点喜欢,一点迷人,一点感动,一点激励。作者是个剧作家,文笔和逻辑都很好,而带给人的思考却很妙。
在我的视角里,关键词有:原生家庭,婚恋,友谊,亲子关系,普通人,平凡生活,英国平民阶层。但正如柴静说的,大致是平凡的世界里才出真实的故事。
简介——主人公以一封旧友的信为导火索,开始了从南走到北去见癌症晚期的旧友的故事。
我觉得,为什么是一个人的朝圣,因为主人公人生到了退休年纪,前大半辈子都是属于群居的人,如大多数人一样,而突然萌发的不平凡的决定,也是因由退休,给了他时间和机会,安然去上路,他起初不过是一点冲动,也如大多数人一样,是偶然间,他找到了不一样的信念,走出了一段传奇。
我觉得,他另一方面,不是在为Queenie而走,而是在给他自己一个时间和空间去回忆,去治愈。对于Queenie的描述,少之又少,甚至是结尾,都只是在表面上点过去,而更多地,是他对她的理解,他印象中和她在一起的故事,这出发点都是主人公自己的。
故事的结尾,给我“海边的曼彻斯特”的感觉,有点悲伤,也带着温暖。主人公是伤痕累累般到达了终点。我所说的伤痕累累,是他这一路通过回忆这一辈子的记忆来解剖自己,像外科手术刀,在切开表层后,将内里赤裸开来地看(他无趣无味的婚姻,他和儿子的隔阂,他和自己父母的鸿沟,这一切表面都是风平浪静,其实大多数人一样。);他的伤痕累累,是接受这一路的洗礼,是他把自己从一个“社会人”,需要物质和人际,还有社交的形态,改变成一个“野人”,如”肌肉纤维的撕裂重组“(他慢慢地已经不需要我们所谓的生活必需品,日常的无用社交也变得没有必要,他甚至不需要名声,和陪伴,他一个人的时候,很舒适,很坦然。)
很开心他这87天627里路使他自我治愈了,Queenie也是开心的,她等到他了,实际上,无形中也帮助在他,又一次帮助了他;读后感www.simayi.net很开心他解脱了,”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至少,在最后,他和妻子找回了初见时候,最纯粹的浪漫。看到上竟然有话题去研究,他们到底在酒吧里说的是怎么样的一句话,能那么好笑,这,真的有必要吗。作者都已经描述了——“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我觉得这是作者的内心话,也是将故事升华,让主人公变得不平凡的一句“平凡话”。我想这本书虽然看起来这么普通,虽然中文译名如此地不合时宜,但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是因为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如主人公一样平凡,一样地过着表面妥帖,内里各种糜烂却不愿面对的生活,而却少有人有主人公一样的勇气去“解剖人生“吧,他们依然会安然无恙地活下去,默默无闻地过完这一生,在世界里,不留痕迹。
还是要记住它的原名《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我会说是,哈罗德的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