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写书评,个人对时代背景的了解甚少,情感表达也不够,文字功底比较弱,所以不多做情感抒发,简单描写一下故事和令我动容的地方。以后多读书,多写,多输出。
——"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许三观卖血的一生。
拿起这本书,一口气三四小时就可以读完,没有赘述多余的文字,没有刻意抒发的情感,字里行间的描述和对话写尽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叫许三观的普通百姓的一生。许三观是城里的送茧工人,有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但大儿子一乐是许玉兰与她的初恋情人何小勇生的。
贯穿小说的是许三观1+1+1+1+1+1+5次卖血故事。第一次是年轻的时候出于好奇,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卖了血,在他们身上,知道了卖血后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第二次是一乐闯祸,虽然许三观不想当愚蠢的乌龟,不想出这个钱,想把一乐送回他亲爹何小勇那儿去,但何小勇就是不认他这个儿子,所以许三观为了一乐卖了第二次血。第三次是大饥荒年代,全家人喝玉米粥喝得皮包骨头,许三观卖血后带一家人吃了面。第四次是为了和林芬芳上床去卖血。第五六次是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后面几次是为了救治得了肝炎的一乐,一路从家卖血到上海,差点没了命。
小说中的人物刻画得很真实,读起来会觉得他们离我们很近很近。贫穷、饥荒、文化大革命背景下的小人物,自私但却朴实善良,有责任感,,一个个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小说中有几个情节,印象很深刻。
一是大饥荒年代,许三观卖了血带家人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只给他几角钱去买红薯吃。一乐伤心出走,许三观心软,骂骂咧咧地带一乐去吃面。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一句"是的"简短有力,令人感动。
二是为了讨好二乐生产队队长,许三观卖了血,为了儿子,仍然不拒绝队长喝酒的要求,导致呕吐,身体吃不消。
三是一乐生病了,在风雪交加的情况下,二乐背着一乐回城回家的情景令人动容。当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时,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仍然最大限度地借钱给了许三观,给一乐治病。即使过往有很多纠纷、殴打、辱骂,但在生命面前,人心都是脆弱和善良的。
三是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险些丢命。带着来顺来喜去卖血和吃吃猪肝喝黄酒,就像很多年前阿方和根龙带他去那样。
四是许三观老后,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但此时的血头已经不要他的血了,说他的血是猪血,只有油漆匠才要。许三观靠卖血支撑家里走过很多难关,但此刻他真的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