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社会建构》读后感800字

《现实的社会建构》读后感800字!

作者:すういん

本书写于1967年,在较早的时间提出了“社会建构论”,并提出了如何运用社会学的学术研究视点从宏观的社会结构拉回至日常生活的研究。正如本书结语所说,“有大量的经验问题等待着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本书也为后现代的解构和批评预留了许多重要的话题。

本书让我个人受益最深的就是第二章“作为客观现实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社会学应当如何研究某一种制度或秩序。

并不存在一种来自稳定的生物学基质,能够决定社会-文化变异的人性(humannature)。(68页)社会秩序只能作为人类活动的产物而存在,其他的本体论归因在解释经验展现的问题时都会无可救药地异向一种含糊其辞。(69页)

换句话说,不是“制度”决定人,而是人决定“制度”,不存在本质意义上的制度,制度可以追溯其起源,虽然制度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它始终是人造的。而制度形成的过程可以总结为:外化→客体化(人类活动的外化产品获得客观性的过程)→世代的传承,新一代人的“内化”。因此制度的确立需要沉积和传承,需要由角色来完成。

除此之外,在考察制度的时候,还需要思考主次,制度的范围,以及每个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进一步维持制度,则需要制度的“正当化”。(正当化也是作者提出的非常有意思的地方,它的主要过程是:语言客观化系统开始被传递→已具雏形的理论假设→明晰的理论→象征世界)。

作者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三章“主观现实的社会”,也就是说人是如何作用于社会,在某一种社会制度下,人的自我认同是如何形成的。我们可以参考原文作者的一段话:

社会结构决定了在认同的形成与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过程;反之,由有机体、个人意识和社会结构的交互作用所制造的认同又反作用于给定的社会结构,同样对它进行维护、修正甚至重塑。

作者其实挑战了20世纪一来影响颇深的精神分析,作者认为,精神分析理论应当被视为当代社会中一种非常独特和非常重要的现实建构所进行的正当化,而并非一种本质性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科学命题。

从以上的观点来看,可以说本书提出了非常重要的“社会建构”的理论,当然,在许多微观问题上仍然值得讨论(或者说作者的“解构”不彻底),比如文中提出的“性”亦或者对精神分析的批判,到70年代,福柯和JeffreyWeeks等人都继承了这种研究方法,并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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