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声声慢
余华的作品总是让人泪目,讲述着那个时代,解放前后的普通人的生活,他们都是会犯错误、会互相伤害的普通人,但同时,也都是有血有肉,最温情,最善良的人。
那个时代,给许三观和许玉兰这对夫妻,带来了太多灾难和困苦,但同时也带来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当我读倒许三观背着心碎的一乐,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的时候,我第一次哭了。
之前许三观让一乐去认何小勇这个亲爹,包括一乐在外面打了架要花钱的时候,许三观也推卸了责任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我本以为许三观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但看到后面,我懂了,这是时代的悲哀,那个年代毕竟从别人口中说自己是“乌龟”,是让人非常没面子的。
但当我看到许三观带一乐吃面条的时候,我看到了伟大的父爱,这种父爱,超过了血缘关系,超越了一切。我知道,许三观这个人,在这本书里,活了。之后,从许三观送一乐回乡下而去卖那次血开始,到为了请二乐的领导吃饭又去卖血,再到为了给一乐治病,一路从家卖血卖到了上海!每一页、每一句、每一个字,当它们印入我的眼帘时,都是颤抖的,我很害怕,害怕余华会让许三观死去,害怕我最不能接受的结局。
还好他没事,还好余华让他活了下来.....全书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最后许三观老了之后,再去卖血,新的血头不仅不让他卖,还羞辱了他,他的伤心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因为我用阅读的方式,融入了余华的故事,并陪着许三观走完了他的一生。我明白他的感受,他的一生中,好多重要的时刻,都是通过卖血才能继续生活下去,他为了这个家,为了三个儿子,几次三番的去卖血。
所以触动我最深的,就是许三观最后在街上哭的时候,三个儿子指责他,许玉兰护住自己的老公,骂着三个儿子:“你们的良心呢?你们的命,都是你们的爹用血换来的,你们有什么资格说他。”然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不停的问他:“你还想吃什么?现在苦日子过去了,我们再也不会缺钱了,还想吃什么?想吃什么都行!”
这对夫妻,年轻的时候也吵架、也因为彼此的事情而争吵,但是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真情,这就是我喜欢余华的书的原因,包括《活着》里富贵和秀珍的爱情,读后感www.simayi.net也只有在那个年代,才会有这样的真情!吵吵闹闹也是一辈子,东西坏了,缝缝补补接着用,而不是换新的,再换新的。这种没有一句甜言蜜语,却生死相依的爱情,让我觉得真,觉得暖!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想为自己卖,那个时候的他已经不需要卖血挣钱来应急,也不需要为了钱而拼命了。我想,他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自己,为了纪念自己的青春!他年轻时候第一次卖血,认识了根龙和阿芳,根龙因为卖血而死了,阿芳因为卖血喝水喝多了,也死了。后来又因为一乐生病,一路卖血到上海,而认识了两个年轻人来喜和来顺,和他们同行建立了深刻的友谊。他的挚友、至亲,都因为卖血而结实、而得以度过人生中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在那个没有通讯方式的年代,最好的朋友,可能就是十几年,或是有缘才会见到一次。但是这份感情却永远在你心里,永远期盼着对方能平安,快乐~
我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看完这本书,止不住的流下眼泪,想要跟人说点什么?想问问谁认识许三观?但无人可说。希望好的作品,会永远流传下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