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读后感1000字

作者:罅巇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

双城,是英国和法国。“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

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十二点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个人是无辜的)?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读后感www.simayi.net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基督教安葬祷文

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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