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范文:
有这样一本书,它纯粹、高尚的趣味,让我深陷其中——我仿佛都能看见柴斯特还怀着满怀的乡愁站在家乡的树叶上,面对黄昏的落日唱着《重归苏莲托》,思念着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白利尼一家……
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这本书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一只小蟋蟀因为被压在三明治底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下的地铁站,被报摊小子玛利欧发现了。玛利欧满心欢喜地将它留了下来。柴斯特也认识了相依为伴的老鼠和猫。
经过柴斯特闯过的几次祸,白利尼妈妈终于爆发,要赶走柴斯特。就在这时,柴斯特因为悲伤,一时情不自禁唱起了歌。那首让白利尼夫妇定情的歌《重归苏莲托》。因此,柴斯特又留了下来。
从此柴斯特成了时代广场的明星,但一次次深夜的练习和欢呼的人群让它回想起它的家乡,满怀的乡愁使它归心似箭。最后它走了,回到了它的家乡。
柴斯特是个音乐天才,那是大自然的音乐。“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当所有人听到这声音,都在问:“是谁在唱歌?”他们绝对想不到,这富有穿透力的歌声竟是只蟋蟀发出的!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柴斯特认识的塔克鼠和亨利猫是过命的朋友,这种跨越种族关系的友情是多么让我感动和惊讶。而我最后的感慨,是这位“乡愁歌手”告别纽约的遗憾,它不能再给人群和白利尼一家展示它的才华,只能在家乡的黄昏独自歌唱……作者:永宁小学六年级一班张灿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