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警醒,时刻怀疑——《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2500字:
最开始,除了实际上的主人公阿蒂克斯,最吸引我的角色是莫迪小姐。她最突出的特点在这样一段话中呈现出来,当然不是说她不正直,她是个真诚的人儿:“伤心?孩子,恰恰相反,我讨厌这间老牛棚。我有上百次都想自己放把火烧掉它,只是担心人家会把我关起来……别替我担心,琼·路易斯·芬奇,总有办法的。我要建个小房子,招两个房客进来,……哎呀,我将拥有亚拉巴马最美丽的庭院,到时候连贝林格拉斯园都会黯然失色。”说这话的时候,她的房子刚在昨夜因为火灾付之一炬。这份乐观点燃了当时低潮的我,虽然只有那么一小段时间,在那整段迷茫的时光里。另外一个闪光点是她对于人生思考的只言片语:“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他们太担心来世了,以至于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这是他在谈论拉德利一家的信仰宗教时说的话。在书的前几章,整个故事还没铺开,她就像是太阳一样温暖着像我这样的读者。
要说整个故事开始的信号,那大概是在书的1/3处,当斯库特和杰姆收到了气枪作为圣诞礼物时,阿蒂克斯和莫迪小姐对他们说的话:“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歌唱。”知更鸟本以为只映射了一个故事的一个人,这个故事占据了全书的90%以上,然而最后三章的故事却如此精巧,甚至更为震撼——另外一个故事的另外一个人。
那么是时候来谈谈全书实际上的主人公阿蒂克斯了,在第一个故事中,给我的感觉类似韩国电影《辩护人》。不同的是,阿蒂克斯一开场便具有成熟稳重的气质,是一名卓越的父亲,他清楚自己是谁,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气质更向保罗·卡拉尼什,是一位圣人。但如同保罗·卡拉尼什一样,只有在与真正艰难的事情抗争的时候,虽然心力交瘁,但他们的品质也得以完全展现。没错,当一个黑人的辩护律师,身处种族歧视十分严重的时代,保持清醒地逆着世俗而上,与保罗的绝响生命启迪是相似的。
阿蒂克斯是正直的,他具有非凡的换位思考能力,他尊重所有人,即使这个人侮辱他也不能令他动容。无数例子可以举证这一特质:杜博斯太太,他的妹妹,镇上非议他的人,差点伤害他的坎宁安家的人,直接侮辱于他的尤厄尔家的人。对于亲近的人更是如此,他的8岁大的女儿和12岁大的儿子,他的黑人厨娘卡波尼,某种层面来说这更不容易,更加凸显他的气质。
他具有非凡的感染力,赢得周围的人的爱戴(内心深处肯定是这样),最有力的举证莫过于这件事:“人们尽管认为阿迪克斯做家长不称职,可在那一年还是高高兴兴重新选他当了立法委员,而且和往年一样,又是全票通过。”在庭审之后,他还是被镇民所鄙夷,可镇民内心深处却依然愿意信任他。
至于那个黑人案件,也就是第一个故事,折射出的是阿蒂克斯的清醒和勇敢。阿迪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了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迪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从马耶拉·尤厄尔张嘴喊叫的那一刻起,汤姆就死定了。清醒如阿蒂克斯,最初就明白要战胜的是人们内心的那个秘密法庭,难度大到第一次在法庭上脱外套、松领口。一场硬仗,他也明白结果难以预料,可还是坚持自己所做的。正是他对勇敢的理解:“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当然,这个案件第一次得以把整个社会剖开来呈现给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让他们离开阿蒂克斯努力打造的温室而去打量和思考这个奇怪的世界。
“如果只有一种人,那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呢,如果他们都一样,那他们为什么还要相互鄙视呢?斯库特,我觉得我开始明白一些事了。我想我开始理解怪人拉德利了,他为什么老关在家里不出来......因为他想待在里面”。借一个初步接触社会的十二岁小男孩话点出了本书的核心论题。(www.simayi.net)也与扉页查尔斯·兰姆的话相呼应——“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孩子往往看得更加透彻,他们更加纯粹,这是许多书本的共识,例如《苏菲的世界》。
世俗偏见的力量强大到什么程度呢,二十六章里对于教师盖茨小姐的描述可见一斑。有时候世俗的观点甚至都是自相矛盾的,进而塑造了身处其中的我们的自相矛盾。在世俗强大的力量下,我们究竟能不能找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能不能真正的思考,这包括世俗定义的丑恶,当然也包括世俗定义的高尚。这也是为什么孩子才更可能看清问题,他们受到社会的影响相对较少,更加纯净,这份纯净才是最珍贵的。可孩子的认知启发并非来自上天,也来自经过社会浸染的成人啊,所以我们渐渐丢失了本真,所以必须时刻怀疑,时刻警醒。
读到这里,实际上感觉已经完整了,潜意识里还觉得作者的人物塑造太精美了,没想到还有第二个故事……这个故事承接于上个故事,罗伯特·尤厄尔醉酒后蓄意复仇斯库特和杰姆,在拉德利的院子前,万圣节的夜晚。一番搏斗后被出现的怪人阿瑟·拉德利所杀,也因此救下了两人的性命。最后一份感动来自于他,纯净地如同一个孩子的怪人阿瑟·拉德利。当读到此处的时候内心便已升起念头:希望这个波折的结局不让人失望。饿着肚子读完,剩下的只有震撼。果然没有失望,杀死一只知更鸟,两个故事,角色互换。没想到第二个故事如此简短却如此有力。第二个案件中阿蒂克斯看似违反自己的信仰及处事原则,这其实更需要勇气,真正的勇气。
全书的结尾,斯库特见到了怪人——这个送给他们小礼物和生命的人,送他回家,从他的角度蒙太奇一样地欣赏了整个街区曾经发生的故事。“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一个永远神秘的人,一个最难了解的人,最初的不速之客,他们因为好奇,因为相信舆论而一直在取笑的人。结果他们(杰姆兄妹和怪人拉德利)之间的相互理解反而超越了世俗。
一本好书。两个故事的主体是两代芬奇家的人,两代人在两个故事中都得到了成长。两个故事明暗相错,高潮迭起,结构精妙,叹为观止。
什么是勇敢,什么样的人生值得一过?作者:杨什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