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傻子”是如何成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
最近闲下来时,一直在反反复复读《阿甘正传》这本书,也刷了几遍电影,书上内容与电影有所出入,但是基本基调是一样的,一个被所有人称为"傻子"的人,最后成为好多聪明人不可企及的人。
阿甘,生下来就是白痴,智商相当于八九岁孩子的低能儿,所有人对他态度恶劣,嘲笑他,对他不耐烦。但是阿甘却不认为他的生活很糟糕,他认为他的生活过的很有意思。
他唯一喜欢的女孩珍妮,也是从小到大唯一不讨厌他的女孩。阿甘深深的爱着她,用尽所有爱着她。最后珍妮给他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他为了战友的承诺,退役后买船捕虾,最后成为大富翁。他有一天突然想去跑步,他就不停的跑啊跑啊,最后成为意见领袖,追随者逐渐增多,许多人跟着他,他成为别人的梦想。
跑步跑了几年后,有记者采访阿甘,"你为什么跑步?为世界和平吗?妇女权益?保护环境?"
好像持久去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意义才值得去做,人们好像已经习惯拿所谓的意义来标榜自己的人生,已经忘记了真实的自己。
像珍妮,她觉的人生的全部就是当一名著名的歌手,当不成就没意义,就抑郁,自杀。丹中尉觉的人生的目标就是战死沙场,没死成,就彻底的放纵自己。只有阿甘,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他做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为了一个结果,他生命的意义也不是为了达成某个目标来证明自己。他喜欢追求珍妮得到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喜欢,喜欢和她在一起。买船捕虾挣钱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为了一个承诺。跑步更是因为想跑而跑,并没有什么伟大的意义。
是呀,我们去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就是为这件事赋予了太多的意义,要么要有利润,要么要有意义。什么时候我们能像阿甘一样,什么都不为,只是想做,喜欢做而去做一件事。
阿甘最后一句话是:"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给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的并不乏味”。
写完上面的文字,突然好想做一个傻子,像阿甘一样的傻子,喜欢写文章,就不停的去写,别管有没有人看。作者:励志的